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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反思金融危机:监管规则设计要避免造成无意义的“猫鼠博弈”

2018年09月19日15:20作者:经济观察网
       “全球金融危机可以视为对一个金融体系潜在的失灵问题的集中纠正,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都没有很好地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直到今天,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十年前的金融危机所需要集中纠正、检视和反思的问题,在这十年中,被很多人重新设计,披上创新的外衣,又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了两次。”
       9月16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中国金融风险管理发展高级研讨会暨巴塞尔协议三十周年和金融危机十周年高级研讨会上,原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发表《反思金融危机,迎接未来挑战》的主题演讲。
       “反思金融危机永远在路上,迎接未来挑战也在路上。”由此,刘明康从四方面对十年前的全球金融危机进行复盘和反思,并提出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金融危机的内涵与逻辑
       刘明康表示,金融危机可以视为对一个金融体系潜在失灵问题的集中纠正。每一次金融危机都是深刻检视和反思金融系统内在问题的重要窗口和机会。
他说,2008年由次级房贷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暴露出了一个超越历史经验的复杂金融体系的一系列内在问题。
       首先,是信贷质量的失控,表现为三个“不合格”:不合格的放贷者(州立放贷机构和房贷中介)、不合格的贷款人(信用评分不足的低偿还能力家庭)、不合格的信贷技术 (零首付、气球贷等还款方式)。
       他认为,三个“不合格”标志着信贷质量严重失控是引发次债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第二,是信贷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联。“证券化和结构化的技术造成了很强大的杀伤力。”刘明康指出,证券化与结构化技术包括,一是以次级放贷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逐步被“简化视同”为普通债券产品得到评级、定价和流通交易;二是通过嵌入信用衍生产品等名义上的”增信”安排,强化了市场的安全预期;三是引入了证券化的证券化等“多层嵌套 ”安排,形成了各类复杂的“资产池”并统一估值,从而模糊甚至掩盖了不同资产的风险实质和差异,更多是倾向于低估风险。
       第三,是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价格共振。两者产生“亲周期”的内生循环:“房地产价格上涨——房货抵押品价值上升——房货融资规模上升——融资人对房地产的购买力增强——房地产价格上升”的模式。与之相反的是,“房地产价格下跌——房货抵押品价值下降——房货融资规模下降——融资人对房地产的购买力减弱——房地产价格下跌”。
       上述循环适用并影响各类“穿透后”以房地产为基础资产的金融产品和投资机构。
       第四,大型金融机构的“自营交易化”和“表外化”交织。公司治理失控,过度承担风险以获取当期收益。包括自营交易和表外交易。自营交易指的是自有资金和资本从抵补风险的本源功能向投资于高风险资产短期获利异化;表外交易则指的是规避资本约束,降低承担风险的成本,获取超额收益。
       第五,评级机构的问题。源于评级机构公司治理缺陷和严重趋利行为导致的市场信息严重误导。
       从巴塞尔协议修订看后危机时代的监管重塑
       201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巴塞尔协议Ⅲ:后危机时代改革的最终方案》,标志着后危机时代国际监管改革金融规则制定工作的基本完成。
       巴塞尔协议确立的“资本监管”主线仍然持续得到明确和强化。“但我们也应时刻思考,危机暴露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中的一系列问题并非仅靠‘资本监管’的单一方法可以全部解决。”刘明康提到。
       首先,资本监管改革方面。在分子部分:严格资本合格标准。提高资本实际吸收损失的能力。次级债和三级资本工具在危机中并未体现出预期的损失吸收能力。
       在分母部分:完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框架。限制内部模型的使用,进一步完善标准法,平简计量方法的风险敏感性、简单性和可比性。最后,力图修正违约的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和违约风险暴露(EAD)的亲周期性。
       其二,推进宏观审慎监管。警惕系统性风险而非单体机构的识别与评估;运用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如时间维度上的逆周期资本、储备资本、杠杆率、前瞻性拨备等;跨业维度上的控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负外部性,限制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敞口、同向行为,弱化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度等。
       其三,强化流动性监管。刘明康建议,一是设立国际首个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率(LCR)。以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与未来30日现金净流出量之间的比率,反映压力情景下,商业银行应对至少未来30天流动性需求的能力。
       二是设立中长期流动性存量指标——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可用稳定资金与所需稳定资金之比,引导银行避免过度依赖短期批发融资。
       反思次贷危机
       “次贷危机10年,反思仍在路上,需厘清这次金融危机的关键词——错配。”刘明康表示。
       第一层次的错配表现在贷款与家庭实际负债能力的错配(次贷与不合格贷款家庭);
       第二层次表现在复杂金融产品与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的错配(证券化产品与过度依赖模型计算和外部模型的金融机构);
       第三层次的错配表现为金融机构本源定位与所经营业务的错配,例如商业银行偏离主业,更多向投资银行、投资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异化,造成自营和表外业务过度膨胀、过度依赖短期负债等。
       “2008年危机的教训是——错误的机构在错误的周期内以错误价格与错误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同时,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市场主体,都没有足够的主动性和能力纠正错误。”刘明康认为,事实证明,事后的纠错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可能数百倍于事前防范的成本。
       反思次贷危机第二点,是注重巴塞尔协议的推进与银行的回归。“对错配的纠正也就是对常识的回归。”刘明康表示,巴塞尔协议的核心,也是银行持续运营的本质规律。有效实施资本约束是抑制银行内在规模冲动和短期利益的基础工具。
       同时,坐实资本+厘清资产,保持真实合理的资本充足水平是银行经营的应有之义。坐实资本,构建实际有效的风险抵补能力;厘清资产,回归表内本位,准确反映银行实际承担的风险。
       反思次贷危机的第三点要认识到:良好有效的公司治理是核心要义。刘明康认为,外在的规则约束如果缺乏市场主体的自我认同和自觉实践,就难以充分发挥效力,甚至成为博以规避的对象。
       因此,他表示,需要建立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体系。一是坚守银行的功能本位,明晰面向公众存款人的刚性兑付的受托责任,因此才能按照负债的风险偏好合理安排投资行为,例如审慎经营文化、着眼于穿越周期的长期经营理念等。二是能够充分形成有效制衡,有效约束偏离主业行为和短期行为。三是能够形成市场化的经营导向,遵循市场规律,尊重金融法则,遵守风险规则。
       除了上述反思,刘明康同时提出进一步思考的三方面内容。首先,要思考基于金融体系和金融业务复杂化而进行的监管规则设计,是否会导致自身的过度复杂化,从而产生了两方面问题:一是监管成本的高企;二是加重市场规避监管的冲动,造成更为无意义的“猫鼠博弈”。
       第二,通过股改上市推进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造,需要同步反思资本市场的成熟度和完备性对上市银行经营行为的影响。缺乏耐心、短视的资本市场是否也会对上市银行的风险偏好和经营行为产生扭曲。
       第三,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成为影响金融商业模式和风险形态的重要变量,且影响速度正在显著加快,不同金融业务和机构之间的边界似乎正在变得模糊。如何前瞻性的研判应对,在创新和风险之间取得平衡,合理地设置监管标准,都是现有规则体系尚未深入讨论的方面。